法規名稱: 宜蘭縣農藥販賣業執照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5月2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5月27日宜蘭縣政府府秘法字第1050087107-B號令修正發布 第1條、第3條條文
法規體系: / 宜蘭縣 / 通用類

法規異動

修正

宜蘭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管理農藥販賣業執照核發、補發及換發事
宜,依農藥管理法第二十六條第三項及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本
標準。

農藥販賣業執照核發、補發、登記事項變更、展延或換發,依下列標準收
取費用:
一、農藥販賣業執照核發每件新臺幣一千元。
二、補發,登記事項變更、展延或換發執照,每件新臺幣五百元。但有下
    列情形之一者,免收費用:
  (一)因行政區域調整或門牌整編,申請變更登記事項。
  (二)配合法令修正換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