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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桃園縣政府暨所屬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8月0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8年 8月 6日桃園縣政府修正發布全文14點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民政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2年 5月12日桃園縣政府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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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2年10月23日桃園縣政府修正發布全文13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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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4年 4月12日桃園縣政府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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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95年12月 7日桃園縣政府府研服字第0950369279號令修正發布全 文14點;並自96年 1月 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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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97年 1月11日桃園縣政府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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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97年 5月21日桃園縣政府修正發布全文1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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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華民國98年 8月 6日桃園縣政府修正發布全文14點
附件下載
附件1-人民陳情申訴表
附件2-桃園縣政府為民服務意見書
法規異動
修正1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