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桃園縣傑出縣民證及榮譽縣民證頒贈實施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5月0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9年 5月 6日桃園縣政府府民行字第0990173114號令修正發布名 稱及全文 7點;並自99年 4月29日生效(原名稱:桃園縣榮譽縣民證頒贈 實施要點)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民政類

法規異動

修正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