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984
人,瀏覽人次:
887427746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桃園縣縣有不動產出租租金計收標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1月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11月3日桃園市政府府法制字第10402881401號公告自104年 11月5日廢止繼續適用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財政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6年6月29日桃園縣政府府法二字第0960213332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 6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 97年6月2日桃園縣政府府法規字第0970172632號令修正發布第2 條條文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3.
中華民國100年11月9日桃園縣政府府法規字第1000453857號令修正發布全 文7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4.
中華民國101年6月28日桃園縣政府府法規字第1010152104號令修正發布全 文10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5.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5日桃園市政府府法制字第1030320734號公告自103年 12月25日繼續適用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6.
中華民國104年11月3日桃園市政府府法制字第10402881401號公告自104年 11月5日廢止繼續適用
附件下載
附表-桃園縣縣有公用不動產特殊使用租金計收基準表
法規異動
廢止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