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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桃園縣公共工程及公有建築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交換利用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12月2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5年12月28日桃園縣政府府工建字第0950395546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 6點;並自96年 1月 1日施行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工務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5年12月28日桃園縣政府府工建字第0950395546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 6點;並自96年 1月 1日施行
法規異動
訂定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