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042
人,瀏覽人次:
955710684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災害緊急應變小組執行作業規定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0月2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9年10月27日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警管字第 1090071044號函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5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災害應 變小組作業要點)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警政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4年7月27日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警管字第1040050089號函訂定 發布全文12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106年3月30日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警管字第1060020193號函修正 發布全文12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3.
中華民國109年10月27日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警管字第 1090071044號函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5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災害應 變小組作業要點)
附件下載
附表一-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進駐本市「災害應變中心」人員輪值表
附表二-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進駐本局「災害應變小組」主(官)管輪值表
附表三-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進駐本局「災害應變小組」輪值人員輪值表
法規異動
修正1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