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檔案鑑定小組設置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6月1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6月11日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警秘字第1040038196號函訂定 發布全文7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警政類

法規異動

訂定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