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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桃園市土石採取臨時稅自治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10月1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7年10月17日桃園市政府府法濟字第 1070262706號公告施行期 間已於107年10月15日屆滿,當然廢止
法規體系:
/
桃園縣
/
稅務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5年10月14日桃園市政府府法濟字第 1050255054號令制定公布 全文11條,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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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7年10月17日桃園市政府府法濟字第 1070262706號公告施行期 間已於107年10月15日屆滿,當然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