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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苗栗縣公共藝術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1月1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1月13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1060009625號令廢止
法規體系:
/
苗栗縣
/
文化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8年 7月31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0980130029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 8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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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5年4月15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1050078087號令修正發布第 2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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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6年1月13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1060009625號令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