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苗栗縣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認證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4月1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4月15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1050078083號令修正發布第 2條條文
法規體系: / 苗栗縣 / 文化類

法規異動

修正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本府,執行機關為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