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局設下列科、室,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
一、建築工程管理科:代辦公有建築工程審核、監辦、督導考核及重大新
建工程規劃及基本設計等事項。
二、土木工程管理科:道路、橋梁及隧道有關工程審核、監辦、督導考核
與重大新建工程規劃及基本設計等事項。
三、公園景觀管理科:建設局管理之公園、廣場、公共設施之認養,道路
、園道、綠地之行道樹、綠美化及景觀工程等工程設施審核、監辦、
督導考核、重大新闢工程規劃及基本設計等事項。
四、道路管理科:道路路面、人行道、溝渠、護欄、駁坎、地下道、人行
陸橋、橋梁、隧道等養護工程及道路挖掘、管線管理、代辦管線統一
挖補、共同管道(含寬頻管道)等審核、監辦、督導考核、救災規劃
、橋梁維修檢測工程、重大橋梁工程改善規劃及基本設計等事項。
五、機電資訊科:各項工程機電、空調、電梯、給排水、消防等工程;道
路、橋梁、隧道之路燈等機電工程之審核、監辦、督導考核、重大專
案機電工程規劃、公共管線資料庫及道路挖掘系統建置更新、建設局
及所屬機關資訊之整體規劃、維護、管理等事項。
六、職安品管科:建設局及所屬機關之職業安全、職業衛生、職業安全衛
生教育訓練、勞資糾紛、職業災害預防及事故處理、工程施工督導、
工程品質管理及品質管理教育訓練等事項。
七、企劃科:建設局及所屬機關工程綜合企劃、工程事務研考、專案管理
、新聞發布等事項。
八、秘書室:文書、檔案、印信、事務、採購、出納、法制、財產管理、
工友及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之管理、公共關係及不屬於其他科、室之
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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