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內部控制稽核小組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4月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9年4月1日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中市稅消字第 1090300179號 函修正發布第2點
法規體系: / 臺中市 / 稅務類

立法總說明

配合本局組織規程修正(原消費稅科名稱修正為消費稅及管考科;企劃服
務科管制考核業務調整至消費稅及管考科),爰修正本要點第二點所規定
本局內部控制稽核小組幕僚單位。

法規異動

修正

二、本小組置召集人、副召集人各一人及稽核委員十九人,召集人由副局
    長兼任,副召集人由主任秘書兼任,稽核委員由總局各科室主管及八
    分局主任派兼之,幕僚作業由消費稅及管考科(以下簡稱幕僚單位)
    負責辦理。
〔立法理由〕
修正第二點之幕僚單位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