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準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證明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11月0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4年11月7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民四字第 0940054080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6條;並自95年1月1日施行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民政類

法規異動

訂定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