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市民學苑訪視暨評鑑實施要點(100.01.12.訂定)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月1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1月12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高市四維教社字第1000001917號 函訂定發布全文8點,並自函頒下達日施行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教育類

法規異動

訂定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