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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各級機關學校公教人員因公出國案件處理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3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9年 3月16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人三字第0990014832號函修正發 布名稱及全文13點(原名稱:高雄市政府各級機關學校公教人員出國案件 處理要點)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工務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5年 8月22日高雄市政府(85)高市府人三字第 41925號函修正發 布全文21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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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87年12月22日高雄市政府87高市府人三字第41944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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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88年10月25日高雄市政府88高市府人三字第32912號函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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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93年 8月 9日高雄市政府93高市府人三字第0930041691號函修正 發布全文15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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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99年 3月16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人三字第0990014832號函修正發 布名稱及全文13點(原名稱:高雄市政府各級機關學校公教人員出國案件 處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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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各機關學校因公出國案件陳核流程表
法規異動
修正1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