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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山坡地建築基地具特殊情形認定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7月1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7年7月17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工務建字第 10735848200號函修正 發布全文3點,並自函頒下達日施行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工務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1年3月29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工務建字第 10131793900號函訂定 發布全文2點,並自函頒下達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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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7年7月17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工務建字第 10735848200號函修正 發布全文3點,並自函頒下達日施行
法規異動
修正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