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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核發員工交通費注意事項
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3月1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92年3月19日高雄市政府九十二高市府主一字第0920015063號函 訂定發布全文 9點,請自4月1日起實施辦理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主計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2年3月19日高雄市政府九十二高市府主一字第0920015063號函 訂定發布全文 9點,請自4月1日起實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