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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市地方總決算編製應行注意事項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12月1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5年12月14日高雄市政府九十五高市府主二字第0950064617號函 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主計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4年12月13日高雄市政府九十四高市府主二字第0940062442號函 訂定公布全文69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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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5年12月14日高雄市政府九十五高市府主二字第0950064617號函 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6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