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自治委員會設置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10月2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9年10月25日高雄市政府89高市府研一字第 38730號令修正公布 名稱及第1條、第9條、第10條條文(原名稱:高雄市自治委員會設置準則 )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其他類

法規異動

修正

  高雄市(以下簡稱本市)為推動市民直接參與市政規劃決策,促進社區
  (社群)自治及專業自主,藉由各種自治委員會之組成運作,廣納民間
  之活力與創意,以發揮市政經營效能,特制定本自治條例。

  有關各自治委員會任務編組事項,本自治條例未規定者,準用高雄市政
  府暨所屬各機關任務編組設置自治條例之規定。

  本自治條例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