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消防救護車收費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4月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4月1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消護字第10231180100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7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消防類

法規異動

訂定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