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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榮譽市民證頒發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12月1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8年12月18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行國際字第10831002400號函修 正發布全文5點,並自函頒下達日施行
法規體系:
/
高雄市
/
秘書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0年8月9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四維秘國字第 1000086702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6點,並自函頒下達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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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7年10月25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行國際字第10730832800號函修 正發布第3點、第4點、第6點,並自函頒下達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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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8年12月18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行國際字第10831002400號函修 正發布全文5點,並自函頒下達日施行
法規異動
修正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