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618
人,瀏覽人次:
889029320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澎湖縣寵物(動物)屍體外運焚化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0月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10月2日澎湖縣政府行政處府行法字第 10213030372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8條,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澎湖縣
/
農林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2年10月2日澎湖縣政府行政處府行法字第 10213030372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8條,自發布日施行
附件下載
附件-寵物屍體處理申請表
法規異動
訂定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