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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澎湖縣辦理身心障礙者申請購買或承租公有公共場所商店攤販低利貸款或 租金補貼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2月1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2月17日澎湖縣政府府社福字第1031200831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10點,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澎湖縣
/
社政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3年2月17日澎湖縣政府府社福字第1031200831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10點,自即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一-申請表
附件二-委託書
附件三-澎湖縣身心障礙者購買或承租商店攤販低利貸款或租金補貼計點標準表
法規異動
訂定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