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提升教師專業素養,順利推動教學事務,特依屏東縣國民中小學暨 幼稚園教師約聘要點第十三點,及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寒 暑假期間返校活動事項及日數實施原則之規定,訂定本要點。
四、學校寒暑假全體教師到校教學準備時間,以全年總日數二日至七日, 各校得參酌需求,於此範圍內自行訂定日數,並提校務會議討論決議 辦理。 前項教學準備時間應於寒暑假開學前一週擇一日辦理,全體教師均應 返校。
六、學校應依本要點,擬定寒暑假教師到校教學準備實施計畫,經校務會 議通過後,公告於學校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