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屏東縣國民中小學寒暑假教師到校教學準備實施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5月2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5月25日屏東縣政府屏府教課字第 10416150400號函修正發  布第1點、第4點及第6點,並刪除第8點
法規體系: / 屏東縣 / 教育類

法規異動

修正

一、為提升教師專業素養,順利推動教學事務,特依屏東縣國民中小學暨
    幼稚園教師約聘要點第十三點,及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寒
    暑假期間返校活動事項及日數實施原則之規定,訂定本要點。

四、學校寒暑假全體教師到校教學準備時間,以全年總日數二日至七日,
    各校得參酌需求,於此範圍內自行訂定日數,並提校務會議討論決議
    辦理。
    前項教學準備時間應於寒暑假開學前一週擇一日辦理,全體教師均應
    返校。

六、學校應依本要點,擬定寒暑假教師到校教學準備實施計畫,經校務會
    議通過後,公告於學校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