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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設置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月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1月8日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屏警法字第10430213200號函修正 發布第5點、第7點
法規體系:
/
屏東縣
/
警政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1年5月22日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屏警秘法字第1010028741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1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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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1月8日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屏警法字第10430213200號函修正 發布第5點、第7點
法規異動
修正
五、本小組秘書業務由本局法制科辦理。
七、本小組所需業務經費,由本局法制科相關預算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