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東縣政府所屬高級中學以下學校暨幼兒園校外教學活動實施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月2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1月28日臺東縣政府府教學字第1020017790號函修正發布名 稱及第 1點(原名稱:臺東縣政府所屬高級中學以下學校暨幼稚園校外教 學活動實施要點)
法規體系: / 臺東縣 / 教育類

法規異動

修正

一、臺東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規範所屬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及幼兒園
    (以下簡稱學校)校外教學活動之實施,特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