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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花蓮縣公有收費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5月0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5月3日花蓮縣政府府警交字第1010070940A號令修正發布第 15條條文
法規體系: / 花蓮縣 / 工務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9年2月22日花蓮縣政府89府秘法字第12246號令制定公布全文15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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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2年2月26日花蓮縣政府府警交字第09205000170號令修正發布第 2條至第5條、第9條、第14條、第15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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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1年2月24日花蓮縣政府府警交字第1010021501號令修正發布第 1 條、第2條、第4條、第6條、第9條、第10條、第11條條文,自公布日 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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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1年5月3日花蓮縣政府府警交字第1010070940A號令修正發布第 15條條文

法規異動

修正

[修正]第十五條
  本自治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本自治條例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九月七日新契約訂定完成後,授權本
  府另訂實施日期,並送花蓮縣議會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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