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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花蓮縣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稚園教師縣內介聘作業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5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4年5月16日花蓮縣政府九十四府教學字第09400672140號函發布 自即日起廢止
法規體系:
/
花蓮縣
/
教育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3年7月13日花蓮縣政府九十三府教學字第09300961300號函訂定 發布全文7點;並自93年6月15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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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4年5月16日花蓮縣政府九十四府教學字第09400672140號函發布 自即日起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