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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花蓮縣政府獎勵優秀國中畢業生就讀縣立體育實驗高級中學補助學雜等費用實施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1月1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4年1月14日花蓮縣政府九十四府教體字第09400038650號令廢止
法規體系:
/
花蓮縣
/
教育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3年9月23日花蓮縣政府九十三府教體字第09301292640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10點;並自93年8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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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4年1月14日花蓮縣政府九十四府教體字第09400038650號令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