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花蓮縣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6月2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9年 6月25日花蓮縣政府府文演字第0990093566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17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花蓮縣 / 文化類

法規異動

訂定1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