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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花蓮縣礦石開採特別稅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6月2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6月29日花蓮縣政府府稅土字第 1000110692B號令修正公布 第 6條條文
法規體系:
/
花蓮縣
/
稅務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8年1月12日花蓮縣政府府稅土字第0980520001號令制定公布全 文11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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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0年6月29日花蓮縣政府府稅土字第 1000110692B號令修正公布 第 6條條文
法規異動
修正
[修正]第六條
本特別稅按開採數量,依每公噸新臺幣(下同)五點二元計徵。 本特別稅開徵之稅額繳款書,由稽徵機關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