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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花蓮縣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建築物規模認定標準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4月1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9年 4月13日花蓮縣政府府城建字第 0990057907B號令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花蓮縣
/
城鄉發展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6年 8月14日花蓮縣政府府城建字第 09601108910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 5條;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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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9年 4月13日花蓮縣政府府城建字第 0990057907B號令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