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花蓮縣政府執行新領得使用執照建築物複查機制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7月2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7月21日花蓮縣政府府建管字第1030132041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10點,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花蓮縣 / 城鄉發展類

法規異動

訂定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