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會之職權如下: (一)本縣市區汽車客運業設立申請之審議事項。 (二)本縣市區客運路線新闢、變更(含延駛、縮駛、調整)、繼續經 營、停駛、廢止之審議事項。 (三)本縣市區汽車客運業經營者服務品質評鑑之審議。 (四)本縣市區汽車客運業營運虧損補貼之審議。 (五)其他有關本縣市區汽車客運業應辦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