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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灣省原住民經濟事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09月0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0年9月1日臺灣省政府(90)府法二字第0901873250號令廢止
法規體系:
/
臺灣省
/
臺灣省
/
山地行政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81年5月9日臺灣省政府(81)府法四字第37982號令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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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85年3月5日臺灣省政府(85)府法四字第141554號令修正全文9條 及名稱,舊法規名稱「臺灣省山胞經濟事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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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87年7月23日臺灣省政府(87)府法四字第143102號令修正全文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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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90年9月1日臺灣省政府(90)府法二字第0901873250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