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港埠業務費收取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0年3月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0年3月6日臺灣省政府(90)府法二字第04166號令廢止
法規體系: / 臺灣省 / 臺灣省 / 執行細則 / 棧埠

法規異動

廢止1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