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政事務所掌理左列事項: 一、身分登記事項。 二、遷徙登記事項。 三、登記之申請、變更、更正及撤銷事項。 四、其他有關戶籍登記業務事項。
戶政事務所置人事管理員,由縣政府派員兼任,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
戶政事務所置會計員,由縣政府派員兼任,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並兼辦 統計事項。
戶政事務所分層負責明細表,由各所定之,報請連江縣政府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