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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民間機構參與九二一震災災區公共建設適用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07月11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9年7月11日財政部(89)臺財稅字第 0890454147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10條;本辦法施行期間,自89年2月5日起至94年2月4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