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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對民間團體或個人補捐助作業規範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2月14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1年2月21日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營金企字第1010010169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10點,自即日起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2年5月31日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營金企字第1020010991號令修 正發布第3點、第5點、第6點及第4點之附件一,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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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3年11月11日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營金企字第 1030012805號令 修正發布第1點、第4點及第7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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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10年12月14日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金企字第 1100009048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0點,自即日生效(原名稱: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補(捐 )助民間團體及個人公款作業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