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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各級學校及幼兒園通報兒童少年保護與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注意事項及 處理流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4月12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4年5月3日教育部臺訓(三)字第 0940000344C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2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0年7月22日教育部臺訓(三)字第 1000122490C號令修正發布全 文11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102年4月12日教育部臺教學(三)字第 1020041588C號令修正發布 名稱及第1點、第2點、第5點、第7點、第8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 各級學校及幼稚園通報兒童少年保護與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注意事項 及處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