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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國立及臺灣省私立高級職業學校學生重修學分補充規定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8月20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5年10月25日教育部部授教中字第0950519867C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 6點規定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9年11月29日教育部部授教中(三)字第0990517577C號令修正 發布第2點、第5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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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4年8月20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40083928B號令發布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