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549
人,瀏覽人次:
883949783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流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6月5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6年5月2日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高分檢治研字第10611 00067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2點,並自106年5月1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7年6月5日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高分檢治研字第10711 00062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並自107年5月25日生效(原名稱: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檢察署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