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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高等檢察署督導偵辦重大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秩序案件實施計畫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3月8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6年5月23日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文明字第 10600060180號函 訂定發布全文11點,並自106年5月23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10年3月8日臺灣高等檢察署檢文正字第11000031240號函修正發 布名稱及第1點、第3點、第4點、第10點,並自110年3月8日生效(原名稱: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督導偵辦重大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秩序案件實施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