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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及所屬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受理查詢國家級風景特定區範圍案件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5月2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11年6月22日交通部觀光局觀技字第 11140008791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4條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13年5月2日交通部觀光署觀企字第11320002955號令修正發布名 稱(原名稱:交通部觀光局暨所屬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受理查詢國家級風景 特定區範圍案件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