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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製播有線廣播電視廣告注意事項
時間:
中華民國088年09月18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83年6月8日行政院新聞局強廣五字第10075號函頒布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88年9月18日行政院新聞局(88)建廣一字第15344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5點;並自即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