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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之檢驗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2月11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4年1月24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食字第 84001133號公告訂定發布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 90年4月20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食字第0900025537號公告修正發 布全文2點(原名稱: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法之標準檢 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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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2年9月6日衛生福利部部授食字第1021950329號公告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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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11年2月11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1111900153號公告廢止,並 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