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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榮民外籍眷屬醫療費用補 助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0月16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2年6月5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修正發布全文5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7年3月5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陸字第09700009 90 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5點(原名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 員會對就養榮民之無職業眷屬於各榮民總醫院就醫自付醫療費用救助實 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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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7年4月2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陸字第09700014 08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5點;並自97年3月5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榮民眷屬醫療費用補助 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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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2年10月16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陸字第10200 74932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第1點、第2點;並自中華民國102年11月 1日 生效(原名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榮 民外籍眷屬醫療費用補助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