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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民之家資源共享服務照顧規費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0月13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1年8月22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貳字第101006 3289A號令訂定發布全文5條,自發布日施行(中華民國102年10月25日行 政院院臺規字第1020151451號公告第 2條主管機關原為「行政院國軍退 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自102年11月1日起變更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 導委員會」,各該規定所列主管機關掌理事項,改由「國軍退除役官兵 輔導委員會」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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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3年10月13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養字第 1030069893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2條、第3條條文(原名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 輔導委員會安養機構忘我園區服務照顧規費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