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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就養榮民指紋驗證作業要 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2月6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3年7月29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貳字第0930016 348號函訂定發布全文7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2年10月28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貳字第10200 76893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自102年11月1日生效 (原名稱:行政院國軍退 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就養榮民指紋驗證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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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7年2月6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養字第 1070005196號 令修正發布第2點、第4點、第5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