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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指定銀行受理顧客透過電子或通訊設備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0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7年1月4日中央銀行台央外柒字第 1070000002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9點,並自107年1月6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8年2月15日中央銀行台央外柒字第1080007001號令修正發布名 稱及全文11點,自108年2月17日生效(原名稱:指定銀行受理顧客透過電子 及通訊設備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要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110年12月30日中央銀行台央外柒字第 1100050476號令修正發布 第2點、第3點、第5點;刪除第8點,並自即日生效